2004年8月1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浙江法制报精彩推荐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全国“规范执法司法行为,促进执法司法公正”专项整改电视电话会议透出重要信息
半年整改 三年建设 有效规范执法司法行为
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

  本报讯 省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夏宝龙昨天在全国“规范执法司法行为,促进执法司法公正”专项整改电视电话会议浙江分会场上强调,全省政法系统一定要认真贯彻全国会议精神,进一步统一思想,增强“走在前列”意识,以更高的标准、更严的要求,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整改活动,努力使执法司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,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,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率得到较大提高。
  根据中央政法委的部署,全国政法系统将用半年时间集中开展“规范执法司法行为,促进执法司法公正”专项整改活动。在此基础上,用三年左右的时间,开展执法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活动。
  夏宝龙强调,要统筹兼顾,突出重点,精心组织好我省的专项整改活动。着重规范“四个方面执法司法行为”、建立健全“三项制度”,即重点解决在执法司法中权力运行不规范、不文明、不作为的行为以及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,建立健全执法司法工作责任制、公开制和责任追究制。工作安排上,做到“三个结合”:把专项整改活动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,将公正执法司法作为检验政法系统先进性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;与建设“平安浙江”、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,以执法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;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结合起来,坚持从严治警,全面提高我省政法干警的整体素质。
  夏宝龙要求,各级政法部门要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,开门纳谏,认真整改,哪些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改哪些问题,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环节,哪项制度不全就重点完善哪项制度,不断提高公正执法司法水平,确保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际成效。
  省委常委、常务副省长章猛进,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圣平,省政协副主席吴国华,省高院院长张启楣,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等在浙江分会场参加会议。